临县这些人有福了!政府提高补贴,看看有你吗?
信息发布者:李鹏飞 2017-04-04 16:22:07 转载
好消息,好消息
最新通知印发
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
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
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
做到应保尽保
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
确保到2020年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
都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
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进一步明确衔接工作目标、重点任务、实施步骤和行动措施,确保落到实处。
(二)明确职责分工。各地民政、扶贫开发、农业、财政、统计调查等部门和残联要各负其责,加强沟通协调,定期会商交流情况,研究解决存在问题。
(三)开展摸底调查。2016年,县级民政、扶贫开发部门和残联指导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开展了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比对,为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。
(四)加强资金统筹。加大省级统筹力度,调整财政负担政策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科学合理编制预算,提升资金使用效益;财政、民政部门要加强低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,确保资金使用安全、管理规范。
(五)提高经办能力。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按照低保对象数量的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“一门受理、协同办理”工作机制,为贫困人口提供“一站式”便民服务。
(六)做好舆论引导。通过制作宣传画、发放政策一本通、开展现场咨询、现场办公等形式,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,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、支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浓厚氛围。
一、山西将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,原则上每年全省统一提高的标准不低于240元,对农村低保家庭中,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重残疾人、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,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%至10%的比例,提高救助水平;
二、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支付后,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,我省将加大,医疗救助、临时救助、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;
三、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,对通过扶贫支持政策,实现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,将提供过渡保障期,在6个月内实行低保渐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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